一、申请。
申请人按照处理要求,通过综合窗口和快递邮寄方式(邮寄到大厅)提交申请资料。
二、受理。
窗口人员检查纸质材料,申请材料满足处理要求,当场收到,发行处理收据的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,窗口人员必须一次通知不受理的原因。(当场接受)
三、审查。
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审查申请资料的形式和内容,审查通过后进行(现场)审查,进入业务审查环节的审查不通过时,通过邮件通知审查不通过的原因。(25个工作日)
四、审查许可。
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综合评价申请资料和审查意见,提出审查意见。(六个工作日)
五、结束。
审查通过后,业务部门当天完成业务,发行处理结果,完成证明书的制作。(五个工作日)
六、送货。
证明书流向行政服务厅的证明书窗口,大众通过文件收据自己取得或快递方式取得处理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