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材料:
1.拟聘用外国人的报告(应详细说明聘用理由);
2.使用者营业执照(复印件)或法定登记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。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提供认可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
3.拟聘意向书(须详细说明拟聘期限、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、工作时间及休假、劳动报酬等);
4.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;
5.拟聘用的外国工作简历和学历证书。注意:学历证书为外语,必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(准确、真实),并由翻译公司或用人单位确认盖章。
6.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7.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、代表必须提供本人有效的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
8.填写完整的《浙江外国人就业行政许可申请表》一式两份;
九、拟聘外国人二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;
10.填写《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证申请书》(须加盖公司公章)。
11.无犯罪证明(须翻译原件和中文)。
12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。